江苏继续提高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3-10-10 18:14:55


【资料图】

10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继续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通知》明确合理确定筹资标准。稳步提高筹资水平。适应统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疗费用增长、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的实际,继续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按规定对市、县实行分档补助,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与此同时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加强参保动员管理。聚焦新生儿、学生儿童、大中专学生、大中专毕业生、流动人口、农民工以及困难人群等重点人群,深度挖掘扩面潜力,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等。

《通知》明确健全待遇保障机制,要求2023年底前,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完善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促进统筹区内制度规范统一、待遇保障均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将“江苏医惠保1号”作为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推进,实现参保群众医疗费用梯次减负。同时完善门诊保障政策。在重点保障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的一定比例用于加强门诊保障,继续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群众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完善门诊慢性病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脑卒中、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等心脑血管疾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

《通知》还就推动医保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医保支付管理、抓好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比如推进省级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做好国家组织和省级(含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结果落地执行工作,完成带量采购期满品种接续工作,到2023年底,累计开展国家和省级集采的药品品种不少于450个、医用耗材品种不少于24个。在参保缴费服务方面,持续提升江苏税务App、微信、支付宝、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业务占比,不断优化银行柜面、办税服务厅等线下服务。记者注意到,统筹考虑医保和税务信息系统升级、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因素,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校对 季林巧)

关键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