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女子骗学长47万多,案发后嫁给“受害人”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3-10-10 20:07:53

女子诈骗学长47万余元,事情败露后,双方一协商,还真的领证结了婚。这种事情就发生在常州。10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武进区检察院采访获悉,涉案两人曾在同一所高校就读,还曾短暂相处过,两家人的亲戚也相互认识。案件发生后,经过协商,两人决定结婚,被骗的钱也作为彩礼和结婚后续开销使用。不过,由于在该案中女方确实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且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最终还是被判了刑。

假装谈恋爱,女子骗走学长47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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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小芳(化名)和男子小东(化名)都是常州人,上大学时,小东是小芳的学长,两人不但认识,还短暂相处过一段时间。毕业分别之后,两人之间就很少再有联系。2021年5月份的一天,小芳突然添加了学长小东的微信,两人在交谈过程中,小芳明里暗里地表示想和小东处男女朋友,这让小东非常开心,双方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此后一年间,两人联系频繁,感情也逐步升温。在此期间,小芳自称是一名律师,专门办理交通类案件,甚至还开了律所。她还经常以垫付案件经费、支付员工工资、帮父母购买蟹苗、给家人看病等各种理由向小东借钱,对于学妹“女友”的各种借款请求,小东每次都是有求必应。自己身上的钱给了小芳不说,他还从亲戚朋友处借钱给小芳,甚至还办了网贷。

据了解,在长达一年的相处过程中,小芳先后从小东处借走了51万余元,其间仅偿还了3万多。去年5月,实在无力偿还网贷的小东再次向亲戚借钱,并说明这笔借款的用处。没想到,有亲戚认识小芳家人,在经过一番了解后才发现,很多事情跟小芳描述的根本不一样,直到此时,小东才发现被骗,他随即报了警。

案发后才知是真爱,她嫁给了“受害人”

据了解,小东报案后,两人很快就见了面,小芳也坦白了欺骗小东的事实。去年6月,两人相约一起到武进公安机关自首。在一年的相处中,不东对小苏投入了很深的感情,也正因此,即便在得知自己被骗后,他也曾主动向公安机关提出过撤案的请求,担心小芳会因此受刑罚之苦。不过,由于此案并非简单的经济纠纷,涉嫌刑事犯罪,个人根本无法撤销。

案发后,小芳一家主动联系小东家人协商解决此事,希望通过退还赃款获取谅解。而在沟通过程中,小东在两人相处过程中投入的真感情也打动了小芳。去年12月,两家人协商之下,决定让小芳嫁给小东,把一年多的“假”恋爱做实。此外,两个家庭经过协商,被骗走的47万余元一部分作为男方的结婚彩礼,剩下的由女方家人代为偿还用于买车、办酒等结婚后续费用使用。

今年5月,两人到民政局办理了手续,当初假恋爱的师兄妹,也就此成了一对真夫妻。

已构成诈骗罪,真结婚也要被判刑

在这起案件中,小芳和小东两人原本就是一个学校的,还在一起相处过。如今,小芳先假装和学长谈恋爱骗走对方47万余元,最终又真正嫁给了“受害人”,做实了当初的“假恋爱”。在很多人看来,两家人已经达成了和解意见,当事双方也成了一家人,小芳可能就不需要再承担法律责任了。事实上,并非如此。

“首先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个人是无法撤销的。而且,这起案件的构成要素齐全,当事人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该案承办检察官,武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朝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检察院介入调查后发现,小芳在跟小东借钱的时候,经济状况比较差,根本就没有能力来偿还,案发后也确实没有及时偿还这个钱,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此外,张朝介绍,家人看病、支付员工工资等都是小芳编造借口,是虚假的。从犯罪构成上来说,小芳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又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犯罪行为,其诈骗罪的构成要素齐全,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不过,考虑到涉案双方确实已领证结婚成了一家人,司法机关在量刑过程中召开了听证会,被害人也向司法机关和案件承办人员恳求从轻处罚。最终考虑到温情执法,武进区检察院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小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现代快报+记者宋体佳

(校对 季林巧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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