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薪数千元还包飞机票?20岁女子真信了,结果倒贴还遭刑罚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3-10-10 14:09:57


【资料图】

两三天能赚上万元,还包来回飞机票,有这等好事?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阜宁警方获悉,该局沟墩派出所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于日前尘埃落定,法院审理判决涉案女子刘某(化名)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2年4月,刘某在一款手机App上结识了一名自称广东籍的大老板。该男子说可以在广东给她安排一份短工,两三天就能有上万元报酬,来回机票都可以报销。见有利可图,刘某很快答应。她应对方要求将自己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开通了手机网银、U盾等业务。银行工作人员曾提醒她:不可将银行卡等资金账户转借、转租他人使用,但刘某没当回事。

之后,该网友给刘某全额订购了机票,见对方真的包路费,刘某便瞒着家人独自前往了广东。刘某到达了与网友的接头地点,但是男子却没出现,而是安排了其他人将刘某接到了一家偏僻的宾馆里。

“我简单休息后,有两名男子便让我将携带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U盾等物品交给他们,然后就用我的手机开始资金转账。”据刘某回忆,她配合对方进行了“人脸识别”等操作,几个小时的时间,她的银行账户多出了30多万元。

随后,刘某账户里转移了近20万元,可剩余的10多万元在操作转移时,被公安机关及时发现进行了冻结。“两名男子见我没有其他银行账户可用,便将我赶出了宾馆,索要报酬时,他们甩开我后就离开了。”刘某联系之前的网友也未果,无奈的她只得联系家人,花了1000多元路费才回到家。

到家后的第2天,刘某即被警方传唤到案,经过审查,她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刘某才20岁,自己开了一个小服装店,没什么生意,结果在网上认识了电信诈骗的‘跑分’人员,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办案民警表示。

“切不可为了追求利益,为违法犯罪提供帮助,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阜宁警方提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常见的行为表现是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手机卡可能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出售、出租或出借“两卡”给他人用于非法资金的转移。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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