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晒被子被窨井盖绊倒,法院这样判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3-10-07 15:04:29


(相关资料图)

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中的晾晒需求,小区经常会在公共区域设置公用晾晒设施。这本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好事,却没想到会有居民在前往晾晒途中摔倒受伤。因此引发的纠纷,又该由谁来担责?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吴阿姨(化名)看着天气好,于是去晒被子、枕头,哪知,在抱着厚重冬被前往公共晾衣区的途中,因视线受阻,她一下子摔倒在地,回头一看," 罪魁祸首 " 竟是绿化带里一个破损的窨井盖。因疼痛不止,吴阿姨前往医院就医,经医院诊断为骨折。接受治疗后,吴阿姨与该窨井盖所属的某通讯公司及小区物业服务提供者某田物业协商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吴阿姨将他们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约 3 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窨井盖位于绿化带草坪内,边缘水泥老化脱落、钢筋裸露在外,其上标注有某通讯公司相关字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某通讯公司应对该项设施承担管理职责。而某田物业作为小区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该窨井盖虽不属于某田物业维修责任范围内,但其未就窨井损坏情况予以标识及通知实际管理人,存在过错。不过,吴阿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怀抱被子穿越绿化带草坪通行,使自身视线被遮挡,也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各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责任大小,酌情认定由吴阿姨自负 30% 的损失责任,某通讯公司承担 30% 的损失责任,某田物业承担 40% 的损失责任。结合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吴阿姨损失共计 9000 余元,判决某通讯公司赔偿 2700 余元,某田物业赔偿 3600 余元。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娱乐设施、晾衣设施等便利居民生活本是好事,但相关保障不到位、对潜在危险缺乏合理预判,则很可能 " 好心办坏事 ",造成居民人身财产等损失并引起纠纷。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居民意见建议,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及时修缮设施,为居民营造安全、优美的居住环境。

居民也应时刻牢记自己才是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注意谨慎观察周边环境的变化,对于危险保持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后尽快向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方反馈,并敦促其进行整改。

(校对 许元华)

关键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