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8条措施”话落实丨助推“电商名城”发展,宿迁发布13条举措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3-09-25 23:12:1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聚焦电商产业发展痛点和电商企业难点,近日,宿迁市发布了《关于高水平打造“电商名城”的若干措施》(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的发布激发了电商主体新动能、点燃了产业发展新引擎。

对参加国家级、省级综合评价达A级的电商示范基地,每年分别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参加省级综合评价达A级的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每年给予所在乡镇(街道)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对电商区域公共品牌授权企业超过30家且当年授权产品网络销售额累计达3000万元的,每年给予品牌运营主体不超过30万元补助。对服务本市电商企业15家以上、业务收入超过50万元的电商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年开票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达1000万元的纳统电商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开票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超过1亿元的纳统电商企业,按其实物网络零售额0.5%给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多补助100万元。对年网络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电商平台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对新建的电商直播基地,按实际投资额50%补助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签约主播服务本地企业实现年网络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奖励MCN机构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实施跨境电商“龙头引领、主体培育、创新驱动、人才赋能、生态提优、载体强基”六大行动。对新设跨境电商企业,且首个经营年度内跨境电商进出口达3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探索构建电商人才多元化技能评价体系,对取得电子商务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享受最高不超过3500元一次性培训补贴。对经认证的电商讲师,给予用人单位1万元/人的资金支持。

扎实推进“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对新建2000平方米以上电商快递处理中心(云仓)项目,按照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家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在宿迁举办的高水平电商专业展会、峰会论坛、行业竞赛、消费促进等公共性活动,给予承办机构实际投资额50%、最高50万元补助。对电商企业参加电商专业展会的,给予参展费用全额支持,单次展会支持不超过30万元。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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