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生态绿色发展路径,长三角示范区发布4项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3-09-25 18:11:22

绿色生态释放发展活力。9月2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生态环境部太湖东海局、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举行示范区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细化实施配套制度》等制度创新成果,介绍已出台制度的实践成效。


【资料图】

4项制度创新成果推出

《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由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和执委会联合编制,主要为解决示范区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推动绿色发展过程中管控不一致、基础建设不统一、产业布局不协调等问题,先行形成示范区的生态环境规划“一张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专项规划》包含生态空间、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3个方面共计17项指标,重点围绕四个体系建设谋划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路径。

一是共筑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重点对太浦河、淀山湖、元荡和汾湖提出了明确的水质目标。二是搭建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聚焦绿色创新发展和生态优势转化,重点推进清洁生产、生态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消费。三是建设统筹协调的环境制度体系。突出示范区机制创新和改革成果有机整合,重点突破污染防治体系、区域治理政策和空间管控制度的不协调、不统一。四是打造集成一体的环境管理体系。重点针对环境管理领域的核心架构,从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三个领域优化整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为解决两区一县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不一致、产业准入要求不统一,部分省界区域“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划分不合理,不能有效衔接的问题,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和示范区执委会制定了《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鼓励事项,主要说明示范区、各区县以及先行启动区鼓励发展的产业类别,以优化各区域的生态格局和产业布局。第二部分是引导事项,主要说明优先保护单元、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城镇生活类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对应的管控要求,以及传统产业和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管控要求。第三部分是禁止事项,主要明确港口码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河湖岸线、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化工园区等管控对象的具体禁止事项。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两区一县在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保护过程中好的做法,提高执行效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跨界保护,形成了《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细化实施配套制度》。同时,发布会上还发布了《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评选方案(试行)》,旨在通过树立标杆、推广典型,提高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开拓绿色创新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制度创新成果红利持续释放

为着力突出制度“含金量”,一直以来,示范区围绕已出台成果,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成果的落地见效和红利释放。

据悉,生态环境“三统一”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成型。“三统一”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56项任务,经过3年多持续推进已基本完成,进入持续深化释放效果阶段;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更加健全。目前,示范区“一河三湖”等重点跨界水体已实现联合河湖长的全覆盖,两区一县共任命或聘请310余名联合河湖长,联合巡河、联合治理、联合养护、联合执法、联合监测“五个联合”机制实现常态化。

值得一提的是,示范区已有7项生态环境和绿色低碳领域制度创新成果面向长三角和全国其他重点地区复制推广。例如,今年6月,上海和江苏签署《沪苏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江苏和安徽签署《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在省界毗邻地区的跨界河湖借鉴示范区在跨界水体联合保护和水污染协同防治方面的创新制度和经验做法。

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创新融合发展上,示范区也取了得新成效。今年以来,累计投资约80亿元,“一河三湖”生态岸线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全面启动,其中,太浦河共保联治示范段完成22公里生态绿廊建设,元荡23公里岸线今年即将全线贯通。

现代快报+记者龙秋利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供图 校对 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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