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南通、泰州签署“双碳”协议,共护碧水蓝天净土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3-03-02 19: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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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如皋法院携手靖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相关环境资源执法部门共10家单位会签“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纪念《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共商推动扬子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大计。南通中院院长刘坤、泰州中院院长孙辙见证了这一庄严时刻。据了解,这是江苏建立的首个“司法助力双碳生态”环境司法跨域协同保护机制。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实际行动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如皋法院闻风而动,根据与靖江地域相邻、水域相接的特点,与靖江法院、检察院共谋“司法助力双碳生态”的良策。靖江法检及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响应,决定通过会签框架协议的方式,构建全省首个跨域“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机制。

如皋法院院长唐明渠表示,将与各签约单位一道,以“碳汇”司法保护为切入口,全面落实框架协议,适用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等裁判执行方式和民法典绿色原则、条款,推动“碳汇+”协同保护取得实质成效;深化“碳汇”修复探索,加强对新类型生态资源权益保护等重大、前沿性基础理论的研究,实现司法实践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强化双赢共赢理念,加强与靖江各协同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司法助力碳汇生态”特色工作品牌,助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格局。

靖江法院院长杨锦华表示,将以司法合力筑牢环境资源防护墙,以联动机制扩大司法保护“朋友圈”,以法治宣传提高生态保护的行动力,与如皋法院和签约单位一起,共同打造扬子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防线。

泰州中院院长孙辙要求,认真落实内部协作机制,凝聚审判工作合力;构建外部联动机制,打造综合保护格局;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促进环境资源纠纷源头化解,扎实推动两地“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机制运行。

南通中院刘坤院长强调,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的签署,是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的新拓展,是司法服务保障扬子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的创新举措。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低碳理念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实现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实现扬子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和保障。如皋法院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主动与靖江执法司法部门协调联动,不断健全长效协作机制,统筹做好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惩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升我国环境司法国际影响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关键词: 环境资源 生态环境 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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