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为“加菜”,自制违禁渔具非法捕鱼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3-03-02 14: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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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在长江干流江苏省句容段水域,江面上大大小小的船只来往不断,一片繁忙的景象中,一场特殊的检察听证正在码头上举行。这场听证会,源自于句容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案件当事人许某某是一艘货运船的船长,2022年5月至7月期间,他在驾驶船只停靠在长江镇江段水域多个码头期间,为了给自己和船员“加菜”,多次利用自制渔具在长江水域内非法捕捞,在句容某码头非法捕鱼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经审查查明,许某某的自制渔具属于2021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中的禁用渔具,承办检察官认为许某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许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并积极缴纳生态修复金,且查实的渔获数量较少,非珍贵、濒危野生物种,对长江生物资源危害较轻,认定许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一致建议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决定。

“我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会干违法的事了。”许某某再三表示。

听证会结束后,句容市检察院干警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在场人员宣传长江保护法以及检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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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禁用渔具 执法人员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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