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域名到期后被他人注册放侵权电影,南京一家汽配公司成被告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2-06-09 05:13:10

南京一家汽车配件公司(以下简称:汽配公司)为了网络宣传,多年前委托专业公司,申请注册了网站域名。但由于宣传效果并不理想,汽配公司在域名到期后未再续费。然而就是这个多年没管的网站,导致它成了被告。这是什么情况呢?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网站播放侵权电影,汽配公司成被告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一家信息网络公司取得某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后,发现了一个电影播放网站,未经其授权播放这部电影。经查询,该网站域名的ICP备案主体为南京一家汽配公司。

于是,这家信息网络公司将汽配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方认为,汽配公司在网站提供电影在线播放,侵害了其对涉案影视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万元。

汽配公司在接到诉状后觉得无比委屈,他们认为自己持有这个网站域名的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7日,到期后他们没有续费及赎回,已无法继续使用该域名。从域名代理公司披露的材料来看,该域名到期后已被他人购买。

汽配公司辩解称,现在被控侵权的网站IP地址,与他们在通信管理局备案的IP地址也不相同,因此他们不算实际侵权人。“我们是正规经营汽车配件的公司,这个电影网站和我们经营范围并无任何关联。就从这点看,也应当认定侵权行为并非我公司实施。”

法院这么判,驳回起诉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信息,是由非经营性网站的开办者自行在网上进行,备案部门不进行实质性审核,因此非经营性网站的备案信息,仅具有初步认定备案者为该网站开办者的作用。

法院认为,如果备案者有证据证明,发生侵权时其并非网站的实际经营者,即其并非被控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则其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这家信息网络公司所举证的域名,ICP备案主体信息显示主办单位名称为汽配公司,但法院函询域名代理机构的情况来看,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该域名到期未续费、未赎回,域名处于不可使用状态。再结合原告方取证情况,其取证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此时汽配公司已非该域名的所有者,该网站服务内容与汽配公司的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亦相去甚远,该域名IP并非汽配公司备案的IP地址。综合以上因素,原告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侵权行为是汽配公司所为。

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案:企业创设官网平台要预防法律风险

承办法官黄茜表示,一般情况下,ICP备案主体即为法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中,可以通过ICP备案系统查询到网站开办单位,从而确定侵权责任主体。然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ICP备案是由非经营性网站的开办者自行在网上进行,备案部门不进行实质性审核,故非经营性网站的备案信息,仅具有初步认定备案者为该网站开办者的作用。当该网站涉嫌侵权,可以初步推定该网站的备案开办者为涉嫌侵权人,但如果备案者有证据证明,发生侵权时其并不是网站的实际经营者,即其并不是被控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则其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实体企业创设官网平台进行网络宣传固然经济便捷,但也应当预防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作为网站的主办单位,要主动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对网站域名管理尽到监督和管理责任,严格审核上传内容。一旦注册域名过期不准备续费使用,应当及时向相关通信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关键词: 汽配公司 信息服务 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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