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今夏秸秆焚烧“第一把火”,三处焚烧火点均在泰州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2-06-07 05:10:01

6月6日,江苏通报今夏秸秆焚烧“第一把火”。据悉,6月2日,泰州兴化市存在多处秸秆焚烧火点,严重影响当地空气质量。对此,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已印发《关于2022年夏季秸秆焚烧“第一把火”的通报》。

此次三处焚烧火点均在泰州境内,具体火点为泰州兴化市合陈镇陆谦村(E120.266832°,N32.976072°),过火面积8300平方米;泰州兴化市合陈镇李秀村(E120.043232°,N33.01017°),过火面积4291平方米;泰州兴化市千垛镇黑高村(E119.7830°,N33.0217°),过火面积300平方米。

《通报》指出,泰州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汲取教训,认真查找原因,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当前,江苏已进入夏季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引以为戒,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责任措施,加强应急处置,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及时清运,保持禁烧禁抛高压态势,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引发重大环境污染、安全事件,对秸秆焚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火点面积大、数量多的地方及时予以公开曝光,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据悉,露天秸秆焚烧不仅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污染空气,更是容易引发火灾、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今年5月,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就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全省各地夏、秋两季开镰时间,综合确定江苏2022年禁烧时段为夏季5月25日—7月20日,秋季10月10日—12月31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紧盯禁烧期内“第一把火”,对秸秆、垃圾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属地政府相关责任。

图片来源: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键词: 污染防治 综合利用 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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