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版”扬州非遗黄珏老鹅开了100多家门店,法院:停用、赔偿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2-04-27 08:47:06

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以及扬州市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调整变更情况。典型案例中,扬州“非遗”黄珏老鹅制作技艺品牌之争“上榜”。

△发布会现场

老鹅是扬州人的餐桌上的“常客”。黄珏老鹅制作技艺于2008年被确定为第一批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张师傅作为家传技艺第六代传人,多年来,为黄珏老鹅制作技艺的传承、保护和传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让他感到苦恼的是,市面上一商家也打着黄珏老鹅制作技艺传承人的名号开店营业,还以此招收学员、招募加盟商,在全国扩展到了100多家门店。更让张师傅感到气愤的是,该商家竟然拥有一块“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黄珏老鹅制作技艺”的牌匾。

张师傅认为,自己作为黄珏老鹅制作技艺唯一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身份毋庸置疑,该商家实际经营人刘某的行为,容易让人误以为刘某也是“代表性传承人”,而刘某私自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牌匾,严重侵害了自己作为“代表性传承人”的合法权益。

张师傅一纸诉状交到了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停止使用“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商业宣传,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使用非遗牌匾用于经营以及向招收的学员发放非遗牌匾,容易让公众误认为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综合相关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刘某经营的老鹅店立即停止使用非遗牌匾并将之用于商业宣传的虚假宣传行为,同时,赔偿原告张师傅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2万余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扬州两级法院受理知产案件1282件,民事案件以商标权、著作权侵权为主、批量维权诉讼高位运行、刑事案件数量稳定。市中院副院长姚宏斌表示,他们将坚持“最严格保护”原则,形成惩戒合力,提升审判质效。

除此以外,发布会还公布了扬州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调整变更情况。

自5月1号起,500万元以下标的额的一般知识产权权属、侵权民事、行政案件将交由三家基层法院受理。其中广陵法院管辖区域包括:广陵区、江都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和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仪征法院管辖区域包括:邗江区和仪征市;高邮法院管辖区域包括:宝应县和高邮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受理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及涉驰名商标认定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和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知识产权权属、侵权民事、行政案件。

(通讯员供图)

关键词: 行政案件 停止使用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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