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曾被判刑,不悔改再次酒驾酿事故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2-04-16 16:53:47

扬州男子徐某曾因醉酒驾驶被判刑并吊销了驾驶证,五年限驾期过后,徐某重新考领了驾驶证,没想到才过了一年多就再次醉酒驾驶并导致交通事故。

“喂,是110吗?你们快来呀,我们这边有一辆面包车和一辆拖拉机撞了起来。拖拉机驾驶员头伤了,流了一地血,腿也不能动。”近日,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小纪镇东舍村村部南边大路上发生一起车祸,辖区小纪交警中队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并联系120救护车前往救护。

中队值班民警吴云凯、翟德扛赶到现场后,立即帮助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送医救治。事故现场,民警看到出事的是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四轮方向盘式农用拖拉机。拖拉机的头部已经脱落,面包车冲到路边的田里,车前部也损坏严重。

民警向面包车驾驶人徐某了解案情时,发现徐某身体摇晃不定,表现异常,似乎有躲闪民警的迹象。“喝酒了?”民警当即质问徐某,徐某表示中午在朋友家聚会吃饭时,没忍住就喝了一点。民警见状,立即将徐某控制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经事后检验鉴定,徐某事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18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案件办理中,民警惊讶地发现,徐某曾在2015年就因醉驾被法院判处拘役,并同时被公安机关吊销了驾驶证。五年限驾期过后,徐某于2021年1月重新考领了驾驶证。接下来,徐某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经济赔偿,对此他非常后悔:“侥幸心理真的要不得,总以为喝点酒,应该能控制住自己,不会出啥事,结果不仅害了自己还伤害了对方。”

对此警方提醒,驾驶员千万不能酒后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通讯员供图 )

关键词: 醉酒驾驶 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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