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老汉收购220只癞蛤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2-04-04 08:17:44

4月3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阜宁警方获悉,阜宁县公安局沟墩派出所日前查获一起非法收购癞蛤蟆的案件经过鉴定,220只癞蛤蟆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24日,阜宁县公安局沟墩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该镇范围内收购癞蛤蟆,民警朱鹏飞根据举报线索,立即带队设卡拦截,当日中午将收购癞蛤蟆的嫌疑人陈某查获。50多岁的陈某是当地人。经过现场清点,其机动车上的白色塑料桶内装有癞蛤蟆220只。

△放生癞蛤蟆

近日,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20只癞蛤蟆又称中华蟾蜍,是受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又称“三有”保护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陈某以10多元每斤的价格收购,准备再高价倒卖到外地,非法获利。”经过办案民警调查,陈某对其非法收购中华蟾蜍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200只中华蟾蜍已被警方放生,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关键词: 中华蟾蜍 阜宁县公安局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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