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出轨还打赏主播,妻子起诉离婚索要精神损失费,法院支持!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2022-03-10 18:41:44

结婚后,丈夫与他人同居,还在网上打赏主播。妻子起诉要求离婚,还要求丈夫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3 月 10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海门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张某的诉请。宣判后,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现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介绍,女子张某与李某原是夫妻关系,2004 年 6 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个月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李某入赘到张家。婚后,张某发现李某存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的现象,还打赏主播。双方也经常为此发生争吵。因此,张某将李某起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判令李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海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与李某虽自愿登记结婚,但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李某与其他异性出轨,违背了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严重伤害了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故应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应准予双方离婚。鉴于李某婚内出轨,存在过错,张某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故法院对张某的该项请求应予支持,酌情予以判定 5000 元。

法官表示,从张某举证的证据可以看出李某与其他女性已存在超出正常限度的交往,张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故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也支持了张某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

关键词: 精神损害抚慰金 夫妻感情 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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