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试水”人才购房新政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9-11-18 15:43:09

[解说]近日,南京正式出台《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解说]此次南京出台办法,供应对象覆盖面非常广,将各类人才一网打尽。具体来说,明确了七类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一是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二是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三是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四是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五是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六是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以上六类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七是经南京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办法》指出,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同期]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 郭宏定

要靠政府建(人才安居房),我觉得还是跟不上人才需求的,所以我们这次把所有的商品房都可以变成人才安居住房的选择在上面。换句话说,人才选择的余地更广,选择范围更多。

[解说]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郭宏定介绍,商品房20%到30%比例的房源为人才房源,其余房源开发商客源正常售卖。那么,符合条件的人才如何实现优先购房,开发商怎么去确定人才房的套数,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于飞告诉记者,主管部门会加强监管和落实。

[同期]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 于飞

大家看到有一个20%到30%,这个空间实际上就是给开发商根据前期人才登记的情况来确定,比如说人才需求量大,他就多定一点,我们下一步会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监管,让他们贯彻、落实好。

[解说]对于普通购房者是否存在一定的影响,房产部门这样表述。

[同期]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 于飞

从明年(2020年)开始,应该所有上市的房子,人才都可以按照这个政策去优先选房了,对我们的这个普通购房不会产生大的影响,这个毕竟我们从2018年试行这项政策到现在我们有一些积淀,有一些经验。

[解说]根据办法规定,各类人才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购房服务,在提供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给予电子版的人才购房证明,人才持该证明进行优先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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