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交警集中整治 电动自行车不能“任性”上路
6月29日,沈阳公安交警开展全市统一行动,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超标、无牌上路行驶、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据了解,当天的整治行动是前期交管部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会战”工作的组成部分,整治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驾驶人的轻微违法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于拒不缴纳罚款、无法证明车辆来源、存在盗抢嫌疑的电动自行车坚决予以扣车。
(资料图)
驾驶人因不戴头盔接受教育
当天10时,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跟随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沈河交警大队的交警,在沈河区万柳塘路进行整治。一名没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骑着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自北向南驶来,被执勤交警拦下。他向交警表示,自己有安全头盔,只是嫌麻烦,放在了后备箱里。经民警教育,该男子打开后备箱,拿出黑色头盔,佩戴妥当后方驾驶车辆驶离现场。
另一名黑衣男子驾驶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执勤交警将其引导到安全地带后,对该男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0元的处罚。
无牌电动自行车现场上牌
交警在现场整治过程中,对查扣的符合标准但至今仍未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或临时通行标识的,现场办理上牌业务。10时20分左右,一名中年女子骑车经过整治点时,交警检查发现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尚未办理牌照,于是当即为其现场办理了电动自行车牌照。
一名穿红色雨衣的中年男子驾驶一辆黑色三轮电动自行车途经整治点,按规定,这种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更不能上路行驶。执勤交警当即对该超标车辆予以暂扣,装上清障车拖移现场,并责令驾驶人带上购车发票,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后,对超标车辆自行妥善处理。
整治电动车违法将是交管重点
沈河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万晶磊介绍,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交警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将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超标、无牌上路行驶、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及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交管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要佩戴安全头盔,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杨硕
实习生 马群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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