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市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医疗废水达标排放率均达100%!

来源:沈阳网 2022-04-02 15:19:09
4月2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市民政局副局长尹玉砖,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袁斌作情况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韬

作新闻发布

大家下午好!下面由我通报本轮疫情我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和医疗废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自2022年3月6日我市疫情发生以来,截至4月2日,我市累计收运处置医疗废物2449.12吨,其中,涉新冠医疗废物26.54吨,集中隔离点涉疫垃圾822.67吨。全市各重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以及各污水处理厂出水各项指标均达到排放标准。全市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以及医疗废水达标排放率均达到100%。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将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和医疗废水处理的监管工作做为当前头等大事,主要领导专题调度,全面部署,各生态环境分局尽锐出战,对全市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和医疗废水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平稳,处置处理过程规范有序。

二、快速启动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

针对3月17日开始全员核酸检测后医疗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的趋势,我局每日研判,3月20日启动了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督促沈阳东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迅速按照预案要求,完成工艺调整和设备调试,在12小时内形成了稳定处置150吨/日,最大处置190吨/日的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完全满足了目前平均110吨/日的全市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目前,我市已建立由2家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单位负责收运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和全过程监管、卫生疾控部门负责防疫指导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体系,确保我市临时性、突发性疫情防控应急事件医疗废物安全、快速、无害化处置。

三、全面加强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管控

(一)医疗废物监管方面

一是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施闭环监管

严把医疗废物接收、转运和无害化处置“三个关口”,严控医疗废物消毒、称重、焚烧“三大环节”,严格实行专点储存、专人负责、专车转运、专线运输、专时操作“五专措施”,确保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转运、处置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

二是对隔离宾馆涉疫垃圾实施提级监管

积极与文旅、卫生疾控、公安等部门对接,对隔离宾馆生活垃圾进行提级管理,全部按照医疗废物进行收运处置,制定并严格执行隔离宾馆涉疫垃圾转运、接收、处置机制流程,动态调配收运处置力量,确保全市252家隔离宾馆涉疫垃圾运输处置安全有序。

三是对核酸检测点涉疫垃圾实施动态监管

与卫健部门协同联动,实行动态收集、集中暂存、流动收运、及时处置。现已形成由卫健部门负责收集、消毒、装袋、暂存到就近医疗机构,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及时转运、处置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各核酸检测点涉疫垃圾全部安全有序处置。

四是对封控区涉疫垃圾实施分类监管

积极与市卫健、疾控、环卫等部门沟通,对封控区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封控区内新冠检测阳性以及一密二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由卫生疾控部门专人收集、两次消杀、双层装袋,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专车收运、集中焚烧处置。

五是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对2家应急协同处置单位实行驻厂监管,点对点督导,对运输、生产各环节以及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严查严管,发现问题即时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每天督导巡查。截至目前,2家应急协同处置单位设施运行稳定正常,医疗废物处置安全有序。

(二)医疗废水监管方面

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建立与卫健、水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印发规范文件,对全市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是严格环境监管。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和隔离点进行动态巡查,对6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日检查、日监测,将全市三级以上医院全部纳入重点水污染源管理,实行在线监控,确保医疗废水处理和环境监管全覆盖。

三是实行延伸管理。通过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以及工作组巡查等方式,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特别是6家接收定点医疗机构废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实行延伸管理。及时了解污水处理厂运转情况,监控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适时进行安全研判。目前,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安全稳定,消毒处理开展规范,各项指标稳定达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处理处置能力、监管能力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全部安全无害化处置,医疗废水100%达标排放,保障全市市民身体健康和城市安全。

关键词: 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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