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警喊你申领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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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许多人出行的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自行车主守法意识淡薄,无牌车上路、不戴头盔、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屡有发生。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通行秩序,沈阳交警在开展路面管理整治,推进注册登记业务的同时,针对超标及手续缺失的在用电动自行车,设置容缺机制,实行备案登记,划定通行过渡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免费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
超标及手续缺失的电动车要办理临时通行标识
提醒超标及手续缺失的电动车主,于今年4月30日前备案登记,申领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每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限登记一辆,取得通行标识的可于过渡期内在沈阳市通行。查看办理地点、需提交的手续、网上预约方法等具体信息,可点击以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EDZelhW8ArOfDnYTwH-Ag)
骑车上路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主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重要防线。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能够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大幅降低骑行人员的伤亡风险。广大电动自行车主要养成从“头”做起的安全意识,骑车上路行驶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沈阳公安交警提示——
1.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借、挪用、涂改、冒领或伪造电动自行车牌证。
2.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号牌,悬挂此标识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属性以司法鉴定结论或意见为准。
3.上路行驶时应当保持车辆原貌,不得改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右通行,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建议广大电动自行车主购买商业保险。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杨硕
附办理地址
所属大队:大东大队
办理地址:大东区珠林路90号12门
联系方式:024-88806999
所属大队:沈河大队
办理地址:沈河区文化东路64号
联系方式:024-81803820
所属大队:和平大队
办理地址:和平区昆明北街60号
联系方式:024-23838308
所属大队:铁西大队
办理地址:铁西区景星北街22号乙
联系方式:024-85856909
所属大队:皇姑大队
办理地址:皇姑区步云山路30-1号
联系方式:024-86161298
所属大队:于洪大队
办理地址:于洪区沈北西路80号
联系方式:024-89345715
所属大队:浑南大队
办理地址:浑南区五里河斜路3号
联系方式:024-83810133
所属大队:沈北大队
办理地址:沈北新区常州路42号
联系方式:024-89861819
所属大队:苏家屯大队
办理地址:苏家屯区冬青街69号
联系方式:024-89811127
所属大队:新民大队
办理地址:新民市柳河路66号
联系方式:024-27623964
所属大队:辽中大队
办理地址:辽中区六间房镇六间房村委会对面
联系方式:024-87882102
所属大队:康平大队
办理地址:康平县八家子村G203东侧
联系方式:024-87326669
所属大队:法库大队
办理地址:法库县龙山东路39号
联系方式:024-8712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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