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抓作风 以案促改优环境

来源:沈阳网 2022-03-03 05:50:50

□孙连宇

沈阳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和沈阳市委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韧劲,狠抓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干部作风发生显著变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法治是最根本的营商环境。在营商环境监督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旗帜鲜明地与阻碍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把加大权力运行监督作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任务,全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全面向好向优。

针对个别执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切入政法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追责深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中既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改进作风提振精气神,又要对标先进,找差距补短板,优化全面振兴发展环境。

省市先后出台文件,向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亮剑”,抓作风促整顿,体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落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我们边破边立、立行立改——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后半篇文章”;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水深则鱼跃,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滋养企业发展、项目扎根的土壤。抓发展必抓环境,抓环境必抓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要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但要激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投身“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干劲,更要一以贯之落实“抓作风、优环境”的承诺。

抓作风优环境,必须真抓真改真落实,打好打响打出彩,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问题,坚决“亮剑”,保障经济发展大局,全力打好营商环境建设创新“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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