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 让公正直面“镜头”

来源:沈阳网 2022-03-01 05:58:59

“对于即将开展的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作为一线办案检察官,你有什么看法?”

“镜头下的认罪认罚,可以说意义重大。在我们办理过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曾出现过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又反悔的情况,不仅增加诉讼成本、浪费司法资源,也违背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的初衷,给案件后续办理带来困难。”

2021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下简称《同录规定》)。近日,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与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座谈,就如何确保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高标准启动、高质量完成进行了深入探讨。

检察官为与会人员介绍了《同录规定》的意义。双方代表结合《同录规定》《沈阳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操作规程(试行)》的相关内容,对同步录音录像的贯彻落实进行多方面探讨,将工作细节落到实处。一是规范录制流程,在办案区设置听取意见室,安装高质量、便携式录音录像设备,由检察技术部门工作人员为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二是由检察官向值班律师提供量刑建议、程序适用建议等情况说明,针对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开示证据,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实现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律效果;三是进一步规范值班律师参与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排班情况、确定双方联络员,及时准备核酸检测证明和行程轨迹,做到在落实防疫政策下履行好检察职责;四是检察官录制“告知内容”音频,在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后播放,向犯罪嫌疑人详细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李远

关键词: 同步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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